一、美國農業發展特點
美國國土面積937萬平方公里,美國的耕地面積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0%,為18817萬公頃,人均接近0.6公頃。2012年美國的務農人口約占總人口的2%。美國自然資源豐富,為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美國大部分地區雨量充沛而且分布比較均勻,平均年降雨量為760毫米;土地、草原和森林資源的擁有量均位于世界前列,土質肥沃,海拔500米以下的平原占國土面積的55%,有利于農業的機械化耕作和規模經營。2012年,美國的谷物總產量為3.63億噸,人均占有量1160公斤。美國擁有巨大的糧食儲備,谷物的結轉庫存占世界第一,近年來大致接近世界庫存總量的1/3。美國的畜牧業和種植業并重,在美國的農業總產值中,2012年種植業占52%,畜牧業占48%。美國畜產品在世界上占有巨大的份額。2012年,美國畜產品銷售量為全世界第1位,其中牛肉占世界21%,奶占18%,蛋占12%。美國農業的生產方式和生產力水平都處于世界最發達之列。這得益于其得天獨厚的農業資源稟賦,更與經歷百年的歷史演化和市場競爭所形成的農業及相關產業的組織結構和經營機制構成的、有競爭力的生產方式密切相關。美國農業主要特點如下:
一是農業法規和配套體系完善。美國作為移民國家,只有二百多年的歷史,但其農業部在1862年成立的時候就明確定位“農業是制造業和商業的基礎”。隨著工業的發展,農業在美國經濟中的比重逐漸下降,但政府對農業采取了支持和保護的政策,使農業成為美國在世界上最具競爭力的產業。美國農業全面支持政策源于20世紀30年代的羅斯福新政,經過幾十年的強化和發展,目前形成了龐大的農業政策體系,內容涵蓋資源保護、農業科技發展、農業價格和收入支持、農業信貸、農業稅收、農產品對外貿易等方方面面,但農業補貼始終是農業政策核心,在促進美國農業發展、提高美國農業競爭力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二是以小型家庭農場為基礎。美國1826年制定了“宅地法”,奠定了家庭農場的基礎。美國農場以家庭農場為主,公司型的農場越來越少。據統計,2007年屬于公司性質的農場有96000個,合作農場為174000個,而家庭農場則有190萬個。到2010年,美國的農場約有220萬個,農場占地面積為9.2億英畝,平均每個農場的面積為418英畝。美國220多萬戶的農場中,大約有350多萬的農業勞動力,其余的是小孩和老人等,每個農場主平均經營400英畝的土地,大約等于2400畝。每個農場的勞動力平均為1.6個。2010年,美國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農場有88%是屬于家庭農場,而生產的農產品占全美農產品生產量的79%。
三是農業生產專業化程度高。美國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通過科學分化,使農業生產實現了地區生產的專業化,形成了一些著名的生產帶,如玉米帶、小麥帶、棉花帶等。早在1914年,美國農業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種植專業化,這種格局保持至今。這種區域分工使美國各個地區能充分地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通暢的水陸運輸網的建立更進一步促進了區域分工專業化生產,而區域分工和專業化生產也有力地推動了附近地區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
四是農業生產高度機械化。早在20世紀40年代,美國就領先世界各國最早實現了糧食生產機械化。60年代后期,糧食生產機械化水平更加提高,達到了從土地耕翻、整地、播種、田間管理、收獲、干燥等全過程機械化;70年代初完成了棉花、甜菜等經濟作物從種植到收獲各環節的全面機械化。當前依然在種植業、工廠化畜禽飼養、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等方面保持著世界先進水平。目前美國農機的生產、科研部門正在研究推廣把衛星通訊、遙感技術、電子計算機等高尖技術應用到拖拉機等農機具上,實現拖拉機等農機的無人駕駛、自動操作、自動監控等,使各種農業機械能更準確、迅速地實現耕地、播種、施肥、除草、除病蟲害等作業。生產的機械化輔之以管理的科學化,將農業生產效率大大提高。
五是農業產銷一體化。美國的農業體系被稱作“農工綜合企業”,在這個體系里就業的人數占全國勞動力的17%,大大高于農業本身所能吸收的勞動力。美國把在工業部門中先發展而后成熟的管理辦法、經驗引入農業,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實現產業化經營。如在食品的產銷系統,就包括農業投入物的供應,農產品的收購和加工、批發、零售以及餐館等,形成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完整體系。
六是科技在農業生產應用廣泛。先進的科學技術是美國高生產率的堅實后盾。美國的經濟實力使它始終保持農業技術的領先地位。在保護環境、提高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最有效地利用和節省資源,提高農業產量和利潤率,改善農產品的品質,保持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作為美國農業研究的基本目標。目前基因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和發酵工程等農業生物新技術已得到廣泛應用。
七是注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為了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最有效地利用和節約農業資源,保持農業在國際上的可持續競爭力,美國高度重視農業保護性耕作技術與機械的推廣和使用。經過長期努力,目前實施保護性耕作(按作物殘茬覆蓋量達到30%為標準計算)的比重,大豆已達到30%—40%、玉米也達到了25%。實際屯地表作物殘茬覆蓋量小于30%而接近標準的土地耕作面積遠大于上述數。美國于1986年起開始實施土地休耕保護計劃。本著農民自愿參與的原則,由政府補貼,農民實施10-15年的休耕還林、還草等長期性植被恢復保護,最終達到改善水質、減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美國農業發展經驗做法
美國從一個移民國家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的農業大國,除了良好的資源條件之外,國家政策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用農業立法保障農業的發展。在幾十年里,美國國會通過了大量有關農業的法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法律體系。國會農業立法是個辯論和反復磋商的過程,是各種利益集團互相讓步的過程。立法是政府制定農業政策、實施農業計劃的基礎,后者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各項農業法律不僅規定了政府對農業政策的基本取向,而且還規定了政府干預經濟發展的基本權限,政府行為只能限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
據美國農業部首席經濟學家辦公室官員介紹,美國自1933年頒布的農業調整法至今,歷經近80年的變遷,已形成以農業法為基礎和中心、100多部重要法律相配套的比較完善的農業法律體系。美國政府每5至6年就對相關法案進行更新。在法案的變遷中,政府既充分尊重市場運行機制的支撐作用,尊重農業生產發展的內在規律,又強調政府的功能與作用,使新法案由原來集中的政府對農產品價格和產量的控制逐步轉變為對農戶的價格補貼,從而保障了美國農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二)政府對農業進行比較有效的宏觀調控。作為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美國主要依靠市場力量對資源進行合理配置。30年代嚴重的農業危機迫使羅斯福政府實行新的農業政策,開了經濟干預的先河。此后,美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雖在不斷下降,但政府仍然重視農業的基礎地位,對農業采取了有力的價格保護和收入支持政策。美國農業的宏觀調控有三個特點:一是有專門政府調控職能的機構(商品信貸公司),并建立了巨大而靈活的聯邦儲備體系;二是有充足的財政支持,聯邦政府用于農業支持的經費,最高時每年超過了250億美元;三是政府實行農場主“自愿”的農業計劃,并用價格、信貸、補貼等手段予以有力的配合。
(三)對農業發展實行有力的資金支持。美國的農場經營基本上是私人投資。農場主解決資金問題,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政府的農產品抵押貸款計劃,即如果在作物收獲之后價格偏低,農民可以用農產品進行抵押而不償還貸款;二是政府提供信貸擔保。農業貸款期限短則1-5年,長的可達40年,利率都比較低。不過,在農業發展的早期,與農業發展有關的基礎設施,因為投資大、收效慢,曾經是政府投資的重點。聯邦政府在1933年成立了田納西流域管理局,對該流域進行了綜合治理,不僅控制了洪水,而且提供了廉價的電力,收到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美國政府對農業投資實行稅收優惠,稅收減免可達到應稅收入的48%。農業投資被認為是農場主合法的“避稅所”。美國實行的作物保險制度也有利于農業發展。
培訓過程中所訪問的美國農業信貸委員會是一個向農戶、農場主和合作社提供貸款的私營機構。美國農業信貸委員會向農民或合作社提供低息貸款、稅收優惠和其他綜合服務,幫助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和銷售。美國政府將全國分為12個農業信貸區,每個農業信貸區設有一個農業信貸委員會,負責結合本區具體情況,制定適應當地生產需求的農業信貸政策,有效保障了農業信貸資金的高效運行。
(四)重視農業科教,形成了教育、研究、推廣“三位一體”的體系。美國政府一直把農業的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作為自己重要的職責。1862年,聯邦政府通過了贈地學院法案,規定用出售公地的收入作經費,每州至少建立一所開設農業和機械課程的州立學院,贈地學院即因此而得到迅速發展。1877年通過《哈奇法案》后,由農業部、州和州立大學農學院共同領導的農業試驗站逐漸發展成為農學院的一個組成部分。1914年通過的《史密斯-利弗法案》,則為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這樣,通過立法,形成了農業教學、農業科學研究和農業推廣三者密切結合的“三位一體”體系。這個體系有三個特點:一是由州農學院同時承擔教育、研究和推廣三項任務,使三者結合在起,互相促進;二是每年的研究推廣計劃由基層向上申請,推廣服務工作由農業部和農學院共同領導,并以農學院為主,為農業生產提供服務;三是推廣經費由聯邦、州和縣共同負擔,科研經費則主要來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二者互相補充,很好地促進了美國農業科技的研發與推廣。
(五)發展服務型的農業合作社。農場主合作社在美國的一體化農業服務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家庭經營占絕對優勢的美國,為了解決單個農場難以辦到的問題,需要非盈利的合作社提供各種服務,降低生產成本。農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主要有:(1)銷售和加工服務。這類合作社是溝通農場主和市場的重要渠道,擁有多達幾百萬的社員,銷售總額超過千億美元。銷售的農產品中,最重要的是牛奶,其次是谷物和油子,同時也有水果和蔬菜。這類合作社的業務不僅包括產品的集中、儲存到談判價格、組織拍賣等各個環節,而且進行深加工,生產出可供直接消費的產品,為農場主獲取盡量多的利潤;(2)供應服務。這類合作社提供多功能的服務,包括銷售石油產品、化肥、農藥、飼料、種子、農機及其零配件等等,在全國農業投入物市場中占有相當可觀的份額(化肥和石油為44%,農藥29%,飼料和種子約16%);此外,它們還提供種類繁多的科技服務,如土壤測試、防疫、育種、奶牛改良、作物監測直到經濟核算和法律咨詢;(3)信貸服務。在農場主所得的貸款中,合作系統占有的份額越來越大。目前農業合作信貸體系提供的貸款已占全部農業貸款的2/5左右,包括季節性經營貸款、彌補周轉金不足的中期貸款、用于基本建設的長期貸款和支持出口的貸款等四大類;(4)農村電力合作社和農村電話合作社;(5)服務合作社,這是除了上述幾類以外專門從事某些服務的合作社,如運輸、倉儲、烘干、人工授精、灌溉、火災保險、住房等等。
美國國土面積937萬平方公里,美國的耕地面積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0%,為18817萬公頃,人均接近0.6公頃。2012年美國的務農人口約占總人口的2%。美國自然資源豐富,為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美國大部分地區雨量充沛而且分布比較均勻,平均年降雨量為760毫米;土地、草原和森林資源的擁有量均位于世界前列,土質肥沃,海拔500米以下的平原占國土面積的55%,有利于農業的機械化耕作和規模經營。2012年,美國的谷物總產量為3.63億噸,人均占有量1160公斤。美國擁有巨大的糧食儲備,谷物的結轉庫存占世界第一,近年來大致接近世界庫存總量的1/3。美國的畜牧業和種植業并重,在美國的農業總產值中,2012年種植業占52%,畜牧業占48%。美國畜產品在世界上占有巨大的份額。2012年,美國畜產品銷售量為全世界第1位,其中牛肉占世界21%,奶占18%,蛋占12%。美國農業的生產方式和生產力水平都處于世界最發達之列。這得益于其得天獨厚的農業資源稟賦,更與經歷百年的歷史演化和市場競爭所形成的農業及相關產業的組織結構和經營機制構成的、有競爭力的生產方式密切相關。美國農業主要特點如下:
一是農業法規和配套體系完善。美國作為移民國家,只有二百多年的歷史,但其農業部在1862年成立的時候就明確定位“農業是制造業和商業的基礎”。隨著工業的發展,農業在美國經濟中的比重逐漸下降,但政府對農業采取了支持和保護的政策,使農業成為美國在世界上最具競爭力的產業。美國農業全面支持政策源于20世紀30年代的羅斯福新政,經過幾十年的強化和發展,目前形成了龐大的農業政策體系,內容涵蓋資源保護、農業科技發展、農業價格和收入支持、農業信貸、農業稅收、農產品對外貿易等方方面面,但農業補貼始終是農業政策核心,在促進美國農業發展、提高美國農業競爭力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二是以小型家庭農場為基礎。美國1826年制定了“宅地法”,奠定了家庭農場的基礎。美國農場以家庭農場為主,公司型的農場越來越少。據統計,2007年屬于公司性質的農場有96000個,合作農場為174000個,而家庭農場則有190萬個。到2010年,美國的農場約有220萬個,農場占地面積為9.2億英畝,平均每個農場的面積為418英畝。美國220多萬戶的農場中,大約有350多萬的農業勞動力,其余的是小孩和老人等,每個農場主平均經營400英畝的土地,大約等于2400畝。每個農場的勞動力平均為1.6個。2010年,美國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農場有88%是屬于家庭農場,而生產的農產品占全美農產品生產量的79%。
三是農業生產專業化程度高。美國充分利用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通過科學分化,使農業生產實現了地區生產的專業化,形成了一些著名的生產帶,如玉米帶、小麥帶、棉花帶等。早在1914年,美國農業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種植專業化,這種格局保持至今。這種區域分工使美國各個地區能充分地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生產率。通暢的水陸運輸網的建立更進一步促進了區域分工專業化生產,而區域分工和專業化生產也有力地推動了附近地區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
四是農業生產高度機械化。早在20世紀40年代,美國就領先世界各國最早實現了糧食生產機械化。60年代后期,糧食生產機械化水平更加提高,達到了從土地耕翻、整地、播種、田間管理、收獲、干燥等全過程機械化;70年代初完成了棉花、甜菜等經濟作物從種植到收獲各環節的全面機械化。當前依然在種植業、工廠化畜禽飼養、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等方面保持著世界先進水平。目前美國農機的生產、科研部門正在研究推廣把衛星通訊、遙感技術、電子計算機等高尖技術應用到拖拉機等農機具上,實現拖拉機等農機的無人駕駛、自動操作、自動監控等,使各種農業機械能更準確、迅速地實現耕地、播種、施肥、除草、除病蟲害等作業。生產的機械化輔之以管理的科學化,將農業生產效率大大提高。
五是農業產銷一體化。美國的農業體系被稱作“農工綜合企業”,在這個體系里就業的人數占全國勞動力的17%,大大高于農業本身所能吸收的勞動力。美國把在工業部門中先發展而后成熟的管理辦法、經驗引入農業,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實現產業化經營。如在食品的產銷系統,就包括農業投入物的供應,農產品的收購和加工、批發、零售以及餐館等,形成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完整體系。
六是科技在農業生產應用廣泛。先進的科學技術是美國高生產率的堅實后盾。美國的經濟實力使它始終保持農業技術的領先地位。在保護環境、提高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最有效地利用和節省資源,提高農業產量和利潤率,改善農產品的品質,保持農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作為美國農業研究的基本目標。目前基因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和發酵工程等農業生物新技術已得到廣泛應用。
七是注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為了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最有效地利用和節約農業資源,保持農業在國際上的可持續競爭力,美國高度重視農業保護性耕作技術與機械的推廣和使用。經過長期努力,目前實施保護性耕作(按作物殘茬覆蓋量達到30%為標準計算)的比重,大豆已達到30%—40%、玉米也達到了25%。實際屯地表作物殘茬覆蓋量小于30%而接近標準的土地耕作面積遠大于上述數。美國于1986年起開始實施土地休耕保護計劃。本著農民自愿參與的原則,由政府補貼,農民實施10-15年的休耕還林、還草等長期性植被恢復保護,最終達到改善水質、減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二、美國農業發展經驗做法
美國從一個移民國家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的農業大國,除了良好的資源條件之外,國家政策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一)用農業立法保障農業的發展。在幾十年里,美國國會通過了大量有關農業的法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法律體系。國會農業立法是個辯論和反復磋商的過程,是各種利益集團互相讓步的過程。立法是政府制定農業政策、實施農業計劃的基礎,后者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各項農業法律不僅規定了政府對農業政策的基本取向,而且還規定了政府干預經濟發展的基本權限,政府行為只能限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
據美國農業部首席經濟學家辦公室官員介紹,美國自1933年頒布的農業調整法至今,歷經近80年的變遷,已形成以農業法為基礎和中心、100多部重要法律相配套的比較完善的農業法律體系。美國政府每5至6年就對相關法案進行更新。在法案的變遷中,政府既充分尊重市場運行機制的支撐作用,尊重農業生產發展的內在規律,又強調政府的功能與作用,使新法案由原來集中的政府對農產品價格和產量的控制逐步轉變為對農戶的價格補貼,從而保障了美國農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二)政府對農業進行比較有效的宏觀調控。作為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美國主要依靠市場力量對資源進行合理配置。30年代嚴重的農業危機迫使羅斯福政府實行新的農業政策,開了經濟干預的先河。此后,美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雖在不斷下降,但政府仍然重視農業的基礎地位,對農業采取了有力的價格保護和收入支持政策。美國農業的宏觀調控有三個特點:一是有專門政府調控職能的機構(商品信貸公司),并建立了巨大而靈活的聯邦儲備體系;二是有充足的財政支持,聯邦政府用于農業支持的經費,最高時每年超過了250億美元;三是政府實行農場主“自愿”的農業計劃,并用價格、信貸、補貼等手段予以有力的配合。
(三)對農業發展實行有力的資金支持。美國的農場經營基本上是私人投資。農場主解決資金問題,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政府的農產品抵押貸款計劃,即如果在作物收獲之后價格偏低,農民可以用農產品進行抵押而不償還貸款;二是政府提供信貸擔保。農業貸款期限短則1-5年,長的可達40年,利率都比較低。不過,在農業發展的早期,與農業發展有關的基礎設施,因為投資大、收效慢,曾經是政府投資的重點。聯邦政府在1933年成立了田納西流域管理局,對該流域進行了綜合治理,不僅控制了洪水,而且提供了廉價的電力,收到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美國政府對農業投資實行稅收優惠,稅收減免可達到應稅收入的48%。農業投資被認為是農場主合法的“避稅所”。美國實行的作物保險制度也有利于農業發展。
培訓過程中所訪問的美國農業信貸委員會是一個向農戶、農場主和合作社提供貸款的私營機構。美國農業信貸委員會向農民或合作社提供低息貸款、稅收優惠和其他綜合服務,幫助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和銷售。美國政府將全國分為12個農業信貸區,每個農業信貸區設有一個農業信貸委員會,負責結合本區具體情況,制定適應當地生產需求的農業信貸政策,有效保障了農業信貸資金的高效運行。
(四)重視農業科教,形成了教育、研究、推廣“三位一體”的體系。美國政府一直把農業的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作為自己重要的職責。1862年,聯邦政府通過了贈地學院法案,規定用出售公地的收入作經費,每州至少建立一所開設農業和機械課程的州立學院,贈地學院即因此而得到迅速發展。1877年通過《哈奇法案》后,由農業部、州和州立大學農學院共同領導的農業試驗站逐漸發展成為農學院的一個組成部分。1914年通過的《史密斯-利弗法案》,則為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這樣,通過立法,形成了農業教學、農業科學研究和農業推廣三者密切結合的“三位一體”體系。這個體系有三個特點:一是由州農學院同時承擔教育、研究和推廣三項任務,使三者結合在起,互相促進;二是每年的研究推廣計劃由基層向上申請,推廣服務工作由農業部和農學院共同領導,并以農學院為主,為農業生產提供服務;三是推廣經費由聯邦、州和縣共同負擔,科研經費則主要來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二者互相補充,很好地促進了美國農業科技的研發與推廣。
(五)發展服務型的農業合作社。農場主合作社在美國的一體化農業服務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家庭經營占絕對優勢的美國,為了解決單個農場難以辦到的問題,需要非盈利的合作社提供各種服務,降低生產成本。農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主要有:(1)銷售和加工服務。這類合作社是溝通農場主和市場的重要渠道,擁有多達幾百萬的社員,銷售總額超過千億美元。銷售的農產品中,最重要的是牛奶,其次是谷物和油子,同時也有水果和蔬菜。這類合作社的業務不僅包括產品的集中、儲存到談判價格、組織拍賣等各個環節,而且進行深加工,生產出可供直接消費的產品,為農場主獲取盡量多的利潤;(2)供應服務。這類合作社提供多功能的服務,包括銷售石油產品、化肥、農藥、飼料、種子、農機及其零配件等等,在全國農業投入物市場中占有相當可觀的份額(化肥和石油為44%,農藥29%,飼料和種子約16%);此外,它們還提供種類繁多的科技服務,如土壤測試、防疫、育種、奶牛改良、作物監測直到經濟核算和法律咨詢;(3)信貸服務。在農場主所得的貸款中,合作系統占有的份額越來越大。目前農業合作信貸體系提供的貸款已占全部農業貸款的2/5左右,包括季節性經營貸款、彌補周轉金不足的中期貸款、用于基本建設的長期貸款和支持出口的貸款等四大類;(4)農村電力合作社和農村電話合作社;(5)服務合作社,這是除了上述幾類以外專門從事某些服務的合作社,如運輸、倉儲、烘干、人工授精、灌溉、火災保險、住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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